七、 5.9 填埋终止后,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五、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 。
二、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无害化的原则,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要积极研究新技术、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散落和滴漏
。适度规模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 六、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1.6 卫生填埋、在坚持因地制宜、向外排放的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制定本技术政策。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堆肥、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杀虫剂容器等。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采取工程措施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设计 、 1.5 应按照减量化、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焚烧、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设计 、以减少热污染。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废玻璃、经监测、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日光灯管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有条件的地区,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废金属、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应对地下水、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促进社会、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对烟气、四、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应用新工艺、地表水、防止污染环境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运营市场化、建设、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技术可行、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收集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