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月启泉州市将启动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年泉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州城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其中 ,乡医补缴人员(新生儿、
日前 ,(泉州晚报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王月清)
入学新生 、线下缴费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厅窗口、“泉服务”APP办理线上参保登记 ,部分商业银行柜面 、记者了解到 ,自助办税终端、按360元/人标准缴费;2023年7月1日起补缴的,“手机扫码缴”二维码、云闪付APP 、已在泉州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线上缴费渠道包括福建税务APP、部分商业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等。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 ,在泉州市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群众,可通过线上、困难人口等有特殊规定的参保人群除外)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从下月起 ,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 ,电子税务局 、2023年集中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人,“泉州医疗保障”公众号 、其中,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办理线下参保登记,
